襄樊为襄阳和樊城的合称,地处湖北省西北部,汉水中游,东连江汉平原,西通川、陕,南接湘、粤,北达宛、洛,自古就有“南船北马”、“七省通衢”之说。襄樊历史悠久,文化源远流长,古老的汉水流域,自远古的旧石器时代以来就有人类栖息繁衍,是我国南北文化交流,融合的中心地区。襄樊市1987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市域内现已查明各时期的文化遗址200多处,有些文物古迹堪称世界之最。1990年至1992年在枣阳市雕龙碑发掘一处新石器时代原始氏族公社聚落遗址,距今约6000年,内涵丰富,独具特色,属一种新的文化类型,秦汉以后又是三国文化的中心区域和历朝历代的重镇。襄樊市境内历代战争频繁,人文荟萃。著名的战例就有白起水灌鄢城之战、关羽水淹七军之战、朱序抗拒苻丕之战、岳飞收复襄阳之战、李自成进占襄阳之战、张自忠枣阳抗日会战以及解放战争中的襄樊战役等。其间英才名士也如繁星。这里是伍子胥、宋玉、刘秀、庞统、杜甫、孟浩然、皮日休的桑梓之地,又是诸葛亮、王粲、米芾的第二故乡。全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5-16度,年降水量1000毫米左右,具有我国南北过渡型的气候特征。
襄阳债务人假离婚转移财产如何讨债?
北京要债公司:债务人假离婚转移财产如何讨债?
北京要账公司专业律师解答:
一、欠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欠债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明显是为逃避债务而采取离婚的方式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属于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人以离婚方式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特别是债务人以净身出户的条件离婚而俺盖非法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因此债权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种违法行为。
二、司法解释
关于“撤销权”,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七十四条都有规定,然而这两个法条中所提到的“撤销权”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赋予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而后者则是赋予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的权利。后者“撤销”的根本原因在于债务人的无偿转让行为是一种恶意的逃避债务的民事行为,这种民事行为破坏了正常的经济交往活动,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因而具有违法性,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撤销这种民事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要债公司提醒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即必须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而且无论何种原因,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不法分子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常常能够遇到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经过调查,离婚确实是为了转移夫妻财产而进行的假离婚行为,那么显然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进行取消,但是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起诉,超过期限的诉讼,司法机关可以不予受理。